• 2005-03-18

    并不随风而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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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亚特兰大实在算不上是个旅游的好地方,我对它心存好感只因为《飘》的关系。有人说,一个人总跟一本或者几本书特别有缘分,我是相信的。这跟书的价值和地位似乎并无关系,就好象爱一个人,喜欢了便是喜欢了,没有道理可言。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在念初中,看的是傅东华的译本,不晓得为什么,看了就迷上了,一遍一遍翻来复去地看,年年的成长,年年看出的味道竟然也是不同。之后,电影,英文书,都还是叫我迷醉。唯一例外的只是上海译文出版社若干年后隆重推出的新译本《乱世佳人》,我既不喜欢它的书名,也不喜欢它的笔触。

            MARGARET MITCHELL的房子安静地坐落在桃树街的街角上,毫不起眼,更没有熙攘的人群过往,只有早春的阳光和微冷的风。遭遇过两次莫名火灾的房子已经被改做了一个博物馆,房子里头MARGARET住过的一套小公寓尽可能地还原着它从前的模样,她和她家人的照片,她用过的家具摆设,还有她的老式的打字机。

        解说的是个穿了碎花衣裳的胖老太太,跟那个先前卖票给我们的有着精致头发和化妆的瘦老太太一样,笑容和蔼,言语亲切。跟着她的听众有十来个,中途间或有人插入,甚至有两个要赶飞机的中年女子,说等不到下一场的解说,但还是想要来看一看的,听上一半也是好的。这一切又叫我觉得这里其实并不寂寞,也许多年以前的热闹已渐悄渐隐,然而岁月总也带不走一些东西,比如泛黄的信稿,旧日的海报,和木楼梯扶手上拍一拍能带来好运的兽头。出门前,我也拍了一拍,心里说,这一切都是真的,在眼前。

        当我开始为这本书着迷的时候,还是个以为自己什么都懂实际上却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,后来在漫长的长大的过程里,它一直伴随着我,快乐或者伤痛,我总是能在书里头找到生活的影象,虽然,那是个百多年前千万里外的老故事。是一种被刺中被打动后的尖锐的快乐和绵延的幸福。我曾经在日记里写过,穿拽地长裙,戴珍珠耳环的日子已经遥远,可我们的想却是那般的相似。

        走出博物馆,不远的几个路口之外,就是MARGARET遭遇车祸的地方,一个下班的出租车司机无意地过早结束了她的生命。开始和结束,原来都在这条亚特兰大最著名的桃树街上。

        我感觉到三月里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,干净温暖。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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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总看着傅东华想起林语堂。一个用中文写外国书,一个用外文写中国书。啧啧,存了心要把一些东西引进来推出去的。
  • 是啊是啊,还有把黑人奴隶说的不一样的英文都用中文那么好地表达出来了.牛!
  • 啊我也把傅东华的版本看了许多遍呢。他翻得多好玩啊,饿狼陀!